非甲烷總烴的監測是治理與改善的基礎,對于環境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根據污染物的排放方式,可對非甲烷總烴濃度進行有組織監測和無組織監測。本文將介紹非甲烷總烴測定-無組織采樣方法及標準等相關內容。
非甲烷總烴測定-無組織采樣方法及標準
1、相關標準
1.1《環境空氣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-氣相色譜法》(HJ604-2017)
1.2《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》(HJ/T55-2000)
1.3《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》(GB37822-2019)
1.4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附錄C
1.5《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》(HJ38-2017)
1.6《環境空氣和廢氣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》(HJ1012-2018)
以上標準就是和非甲烷總烴有關的標準,其中HJ604是分析標準,對采樣有具體要求,HJ/T55和GB16297-1996附錄C是無組織采樣布點的相關規范,GB37822屬于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標準,里面也有對于污染物監測的相關要求,HJ38是非甲烷總烴的固定源分析標準,HJ1012是便攜式儀器測定方法。
【PF-300便攜式非甲烷總烴分析儀-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測試】
無組織廢氣監測的布點
根據HJ604,環境空氣按照HJ194和HJ664的相關規定布點和采樣;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按照HJ/T55或者其他相關標準布點和采樣。采樣容器經現場空氣清洗至少3次后采樣。以玻璃注射器滿刻度采集空氣樣品,用惰性密封頭密封:以氣袋采集樣品的,用真空氣體采樣箱(6.2)將空氣樣品引入氣袋,至最大體積的80%左右,立刻密封。
其中HJ/T55的相應要求如下:
按照GB16297-1996的規定: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和氟化物的監控點設在無組織排放源下風向2~50m范圍內的濃度最高點,相對應的參照點設在排放源上風向2~50m范圍內;其余物質的監控點設在單位周界外10m范圍內的濃度最高點。——《HJ/T55-2000》
對于非甲烷總烴,布點位置是“設在單位周界外10m范圍內的濃度最高點”。
采樣頻次的要求按規定對無組織排放實行監測時,實行連續1小時的采樣,或者實行在1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采集4個樣品計平均值。在進行實際監測時,為了捕捉到監控點最高濃度的時段,實際安排的采樣時間可超過1小時。
同時,GB37822里面對于廠區內監測也有相應的要求:
11.1企業邊界及周邊VOCs監控要求執行GB16297或相關行業標準的規定。
11.2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要,對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狀況進行監控,……。——《GB 37822-2019》
在GB37822-2019中附錄A,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的監測項目是非甲烷總烴(NMHC),其監測要求如下:
對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進行監控時,在廠房門窗或通風口、其他開口(孔)等排放口外1m,距離地面1.5m以上位置處進行監測。若廠房不完整(如有頂無圍墻),則在操作工位下風向1m,距離地面1.5m以上位置處進行監測。——《GB 37822-2019》
非甲烷總烴的采樣頻次和采樣方式
關于無組織廢氣的采樣頻次,根據相關分析標準或排放標準:連續采樣1小時或1小時內等時間間隔采集4個樣品。
對于非甲烷總烴而言,現有標準采樣的方式有兩種:注射器采樣和氣袋采樣。兩種方式都比較簡便,但從實際操作來看,氣袋采樣方式比注射器采樣在樣品保存和質量保證上要更好一些,只是氣袋不易清洗干凈,需要頻繁更換。
注射器采樣和氣袋采樣時間均比較短,所以決定了非甲烷總烴的采樣方式均為瞬時或短時采樣,無法進行1小時連續采樣,只能以1小時內等時間間隔采集4個樣品的方式采樣。
除上述兩種方法外,在揮發性有機物中有一個方法《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/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(HJ759-2015),使用蘇瑪罐進行樣品采樣,此方法可進行采樣流量設定,可以實現1小時連續采樣。
以上是關于非甲烷總烴(NMHC)—無組織監測布點、采樣標準及采樣方法的簡要介紹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